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X117/118次(上海西-深圳北-上海西)行邮专列(仓位)承租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该次行邮专列(仓位)的承租人,现就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X117/118次行邮专列(仓位)承租 2. 招标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承租日期:2008年4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承租期1年。 5. 承租方式:往返整列承租。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或年经营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②投标人应诚信度佳,财务状况良好,银行无不良记录,履约能力良好。 ③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物流业务运作的经验,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 ④ 投标人应有预付抵押金和运费预付款或银行出具资金保函的能力。 ⑤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中投标; C、联合体组成后一般不得再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D、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E、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能够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前四项要求,其他成员应能够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②、③、④项要求。 7.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① 时间:2008年1月8日至2008年1月25日;每日10:00~16:00(节假日除外)。 ②地点: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整。 ③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各联合体成员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联系人:丁红伟 电话: 010-88067082 传真:010-8806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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