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法规 | 教育 | 供求 | 图书 | 论坛 | GPS | 网址导航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 → 法规内容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和修订《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通知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时间:2003-9-12 13:02:45访问次数:


   
    铁运[2000]71号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0年7月1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路正式营业线货物平均运价每吨公里提高0.2分。根据国务院同意的货运调价水平,重新制订了《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的"货物运价率表"。
   
    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的"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部分品类的运价号作了适当调整。
   
    三、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四线煤炭运价不变。
   
    四、京九线黄村至定南(沙河街北至三江镇间各站除外)、津霸、横麻线运价的第一部分按新"货物运价率表"规定计算。
   
    五、修订后的《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随文公布(另印单行本)。
   
    六、上述各项规定及本通知公布的《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其附件、附录,自2000年7月1日起实行,同时废止有关的货物运价规章、文电。 铁道部前发文、电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二000年六月二十七日
   
   

(颁布时间 2000-6-1实施时间:2000-7-1)

相关法规
· 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
要闻回顾
· 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 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发展政策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
编辑信箱
web@chinawuli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