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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每日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知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时间:2005-12-14 15:25:33访问次数:


    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湖南、新疆自治区(省)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指示精神,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疫情发生地区的生活必需品市场情况,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请你们自即日起于每日14时前将本地区,尤其是疫情发生地的禽肉、蛋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销售和价格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至我司。
    联系人:杨枿 李习臻
    电话:010-85226349 85226334
    传真:010-65252187
    E-mail:jiance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颁布时间 2005-11-1实施时间: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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