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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的通知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上海市时间:2005-12-14 15:29:54访问次数:


    各调查企业:
    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2006年继续对本市部分制造业企业开展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现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制造业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调查对象: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三)调查内容: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调查方法: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抽取样本。全国共抽取730家制造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作为样本单位,其中上海市被抽取的调查企业为42家(见附件2)。
    (五)调查时间与方式:本调查为月度调查,由企业采购(或供应)经理填报,直接上报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10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何愉;冯瑶钧
    联系电话:53857605 53857603 传真:53851570
    上海市统计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颁布时间 2005-11-1实施时间: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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