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法规 | 教育 | 供求 | 图书 | 论坛 | GPS | 网址导航

·交通运输航空运输 → 法规内容
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发布《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通知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未条件时间:2007-1-17 11:27:09访问次数:

发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日期:2006-5-24
执行日期:2006-6-1
 
  为了适应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支线机场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保证支线机场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修订)已经民航总局审定。现批准《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为强制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编号为MH5023-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为适应民用机场建设发展需要,民航总局对《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0)进行了修订。《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为强制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编号为MH5001-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原《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0)同时废止。

  2006年5月24日
 

(颁布时间 2005-1实施时间:2005-1)

相关法规
要闻回顾
· 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 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发展政策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
编辑信箱
web@chinawuli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