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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4号(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未条件时间:2008-3-31 11:06:28访问次数:

 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二、自2008年3月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四日

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5-3实施时间:2005-3)

相关法规
· 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1号(关于公布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0号(关于公开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第二部分)》)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9号(关于公布《200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要闻回顾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4号(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 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1号(关于公布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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