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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年会征集分论坛参与人

发布时间:2015-07-03 15:30:51 学会工作部


2015年物流园区工作年会将于2015年7月31日—8月1日在山东烟台召开。届时,将有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各地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物流园区(基地)管委会及入住企业代表、设备提供商、相关科研院校和咨询单位等各有关方面代表出席,预计会议规模超1000人。
本次会议是中物联自2003年以来举办的第13次物流园区专业会议。会议将发布《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调查报告》和《百家物流园区统计分析报告》,表彰优秀物流园区,通报物流园区相关政策及示范物流园区评定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物流园区运营管理经验,探讨相关问题,创造业务对接与合作机会。
为使更多代表能够参与热点问题研讨,现开始征集专题分论坛参与单位。
一、本次会议拟设以下四个分论坛
(一)互联网+物流园区。议题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园区信息化、物流园区互联互通、云计算大数据在物流园区的运用、虚拟平台与实体平台联动融合、移动互联与物流园区模式创新等。
(二)货运创新与物流园区。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运生态系统、货运业互联网、多式联运、移动互联与司机服务、货运线路与物流园区网点对接等。
(三)物流金融与物流园区。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银行物流业务、物流新三板市场、物流业保险、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电子支付与电子票据、质押监管、期货交割、代收货款等。
(四)国家战略与物流园区。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对物流园区的机遇和挑战,地方政府促进物流园区发展的规划与政策。
二、参与方式
(一)参与演讲。凡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副主任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均可提出演讲申请。演讲时间为 8月1日上午,每位演讲时间约为30分钟左右。演讲内容应与分论坛主题相呼应,有独到见解,谢绝广告宣传。申请演讲人应在7月10日前提交演讲申请及题目,经专家评定后通知演讲者本人。
(二)参与沙龙。分论坛演讲之后,拟安排主题沙龙。凡报名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均可提出参与要求。申请人应在7月15日前提交申请,并注明感兴趣的话题。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
(三)参与提问。在分论坛演讲和主题沙龙过程中,拟安排互动交流环节。凡报名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均可提出参与要求。申请人应在7月15日前提交申请,并注明感兴趣的问题。
三、申请方式。请有意向单位填写后附表格,填好后发至:cflpyq@vip.163.com


附: 2015年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分论坛参与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下载(16.47 KB)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委会


联系人:黄萍(13301381866 周志成(13661368763

电话:010-58566588-1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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