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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五销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2-3 9:17:00访问次数:

在海关核销工作中核进料、核耗料、核成品、核余料的四核制度以及对国家限制和国内外差价大的商品,逐合同核销;对一料多用、多料一用的商品,定期核销,对多道工序加工,环节复杂的原料,按耗料定额核销;对外贸(工贸)公司直属的加工生产企业,实行“单轨核销”,对外向型的乡镇企业则实行“对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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