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文件之三
丁俊发
(2001年2月15日)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和总体布局,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国务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81号文正式宣布撤销国家内贸局,其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并授权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代管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27个全国性专业性社团,委托管理及暂时委托代管物资口事业单位。授予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对本协会人员和授权其管理的协会的人员临时出国审批权、护照签证自办权、邀请外国民间组织和政府副部级以下官员来华签证通知权。
根据这一情况变化,国家内贸局党组及时作出了《关于调整、充实、加强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的意见》,对协会的职能与机构的调整与充实,以及人员安排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国家经贸委也提出了相关的具体意见。
国家国内贸易局撤销后,一部分同志到了国家经贸委,一部分同志到了中央企业工委,一部分同志到了中央与国务院的其它部门,也有的到了企事业单位。根据内贸局党组决定,按原隶属关系,有70多人安排到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工作。
这次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的一些变动,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的改革而变动的。根据目前协会的实际情况与协会发展的需要,我向常务理事会提出关于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章程修改与机构设置三个问题的说明,并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
一、关于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问题
《第一方案》
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成立于1995年,会员构成主要是全国物资流通企业、物资流通行业专业社团,以及相关的事业单位,是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全国性综合社团。协会成立以来,协助原国内贸易部、国家内贸局在推进国有物资企业深化改革、扭亏脱困,组织行业调研、典型经验交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快物流产业发展以及行业自律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但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随着现代物流理论与实践的迅速发展,商品采购方式的巨大变革,以及物资行业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实际变化,仍采用“物资流通”已不能全部反映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发展的需要。“物资”一词在词典里是指生产上与生活上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在计划经济时期是特指生产资料的计划调拨与供应,是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物资”在英文里无对应的词可翻译,一直译为“materials
& equipment”即“材料与设备”。物资行业在过去也特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物资系统。2000年,物资系统企业的销售额在全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只占5%。而由不同所有制构成的生产资料流通与生活资料流通一起,成为中国的商品流通行业。所以,协会更名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根据国家内贸局的意见,并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建议将“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体理由如下:
(一)现代物流业将成为今后中国经济发展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发展的方向
物流业在发达国家已形成一个全新的产业,在中国,这几年已开始快速推进。物流(logistics)其基本含义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市场的需求,将采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功能的有机结合。传统物流是把以上活动分割成各自的经济活动,而现代物流则把以上经济活动一体化,国际上称之为一体化物流或综合物流,已形成独立的产业,在工业、商业、运输业、军队后勤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吴邦国副总理在由国家经贸委和世界银行共同举办的“现代物流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指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加强,各国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被广泛认为是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重要利润源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推进中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还明确指出,二十一世纪,现代物流业将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吴仪国务委员在国家国内贸易局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举办、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承办的“2000年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希望采购、制造、仓储、运输、货代、配送、销售等涉及物流各环节的广大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努力开拓,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尽快提高我国的物流发展水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发展现代物流的规划、指导、推动工作,为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二)采购(purchasing)方式的变革将给流通企业一个新的历史机遇
所谓采购,实际上是商品的营销活动,属分销业。包括政府采购、企业采购、个人采购等,为此,出现了四大国际采购规则,即《联合国采购示范法》、《WTO政府采购协议》、《欧盟采购指令》、《世界银行采购指南》,以上从法律上固定了采购这一国际性行为的游戏规则。我国加入WTO时,必须签署《WTO政府采购协议》,到那时,我国必须向WTO成员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所以中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势在必行。1999年,我国先后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的范围、管理机构、采购模式、采购资金拨付以及采购监督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中介组织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条件、程序,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单列和支付形式等,都作出了原则性的制度规定,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基本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中央与地方都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
拿1999年来讲,每天政府消费29.1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货物与服务消费,全年为10648亿元,过去我国没有政府采购的法规,各自为政,不仅浪费很大,也给腐败以可乘之机。
根据国际的经验,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大约为GDP的10%以上,或为全年财政支出的30%左右。按这一比例计算,我国年政府采购规模在8000亿元左右。而1999年,我国政府采购数为130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差很远。所以,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刚起步,目前主要集中在货物类,服务类所占份额不大,工程和基建类基本没有,所以市场容量很大,空间很大。
政府采购对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发展供应链管理提供了一个竞争的平台。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出台,给生产企业、供应商、中介机构准入政府采购市场予法律的保证。联合会将给予积极推动并参与服务。
采购活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将逐步在网上进行,这就是电子商务,B to C和B to B,许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与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必须面对这一现实。电子商务对传统的批发与零售业都是一场革命,电子商务虚拟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最终目标是实现网上销售、网上支付,并通过物流把货物送到消费者手里。生产企业的采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对原材料以及标准件的采购将逐步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专业商品流通企业都要去主动适应这一巨大变化,联合会也将为此作出努力。
(三)中国物资流通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物流技术研究和促进物流现代化作为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曾多次召开全国性的物流研讨交流会,就物流理论、技术、管理、国内外发展现状以及代理制、配送中心、连锁超市、采购分销、供应链管理理论、物流信息等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研讨,受到了物流界的广泛重视,还成功地主办了“97亚太国际物流会议”和“97中国国际流通设施及技术展览会”,2000年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举办了“2000中国物流与电子商务国际研讨会”,与世界一流的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联合举办了“2000中国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在国内外物流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协会还参加了亚太物流联盟和每二年一次的国际物流大会,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物流组织建立了广泛联系。
(四)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全世界有两大国际组织都与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有密切联系与合作,他们是“国际物流协会”(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美国马利兰州)与“国际采购与材料管理联盟”(成立于1974年,总部设在维也纳)。把“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便于与这两大国际组织接轨,有利于今后更好地实施对外开放与走出去战略。
另外,国外许多国家都采用了采购与物流这一名称,如: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德国物流协会、日本物流管理协议会、奥地利采购、材料管理与物流联盟、捷克采购与物流协会、匈牙利物流、采购与库存管理协会、瑞典采购与物流国家协会、乌干达采购与物流管理协会、挪威采购与物流协会等等,更名后,更利于与这些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五)采用联合会更贴近于我们是各类社团、企事业单位集成的含义,给我们的工作予一个更大的平台与空间,目前,在国家经贸委委管的大协会中,称联合会或更名为联合会的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现在不少工业部门的协会都要求更名为联合会。
综上所述,把“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明确社会定位,有利于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业的发展,有利于联合会更好地起到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协会更名是为了适应需要,扩大生存空间,现有协会的300多个会员,都是物资流通企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是联合会的根本宗旨,工作的重点仍然是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生产资料市场,并向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采购分销扩展。
《第二方案》
把“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更名为“中国物资贸易与物流、采购联合会”或“中国物流与物资供销协会”或“中国物流与物资贸易联合会”或“中国物流与供销协会”。理由如下:
(一)物资行业是一个客观存在,既可以为计划经济服务,也可以为市场经济服务。
(二)物资行业目前仍处于困难时期,需要有凝聚力,如在名称不体现物资,对行业发展不利。
(三)现代物流不可能涵盖物资流通,也代替不了物资供销业。
以上两种意见请常务理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章程问题
(一)总则
1.“本会定名为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改为“本会定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在第一个问题中作了说明。
2.本会的成员原来的提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物资集团公司(总公司)或物资流通协会,各种经济成份的大型物资流通企业、事业单位、各专业物资流通协会”,现改为:“由全国性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生产资料流通和物流专业社团,各种经济成份的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企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这里实际讲了四个方面:一是全国性与地方性专业社团;二是各种经济成份的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企业,这里的物流企业包括运输、包装、仓储、配送、流通加工等企业;三是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四是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
3.本会的宗旨,原来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心全意为物资流通企业服务,密切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维护物资流通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物资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改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会员与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密切社团、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维护会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由于国家国内贸易局已撤销,本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部门改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民政部。
(二)业务范围
本会的主要任务原来定了14项,根据中央“十五”规划的建议精神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稍作修改,变成13项。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与企业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3.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5.组织流通经济理论以及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促进流通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
6.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商品流通与物流产业方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质量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7.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提高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和物流产业的队伍素质。
8.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的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10.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商品交易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政府采购、连锁经营、代理制等新型营销方式的发展。提高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
11.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
12.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资料和出版物。
13.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这部分有一点要加以说明,就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的限制。原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这次改为“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主要考虑联合会任务加重,秘书长要年富力强。
(四)章程的修改程序
考虑到这次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的调整、充实、加强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引起的,撤销9个国家局,加强综合性行业协会作用的方案是经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确定的,完全是一种特殊情况,所以在这里加了一条:“遇有特殊情况,章程的修改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
三、关于变更协会主要领导与机构设置问题
(一)关于协会主要领导人的变更
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中共国家内贸局党组作出了《关于陆江等三人任职的建议函》(内贸党组字〔2000〕第23号),向中国物资流通协会提出建议:“陆江同志任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会长,马毅民同志改任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副会长,丁俊发同志任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在得到中央组织部与国家经贸委党组批复同意后,协会秘书处发出了物协秘字〔2001〕第01号文件,采取通讯方式征求各位理事意见,截止到1月12日,共收回意见表106份,占协会现有141名理事的75.2%。其中,对三人任职建议完全同意的104份,占收回意见表总数的98.1%,按照协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位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方能生效。”投票结果符合《章程》的规定。1月20日,协会已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明确从2001年1月12日起,陆江同志任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会长,马毅民同志任副会长,丁俊发同志任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
(二)关于秘书处
根据联合会的职能以及这次机构改革的需要,联合会的秘书处设立八部一室。
1.办公室
2.行业事业部
3.国际合作部
4.信息部(即中国物资信息中心)
5.财务部
6.学术部
7.事业发展部
8.人事工作部(与党委办公室一套人马,二块牌子)
9.法律事务部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目前暂缺,秘书处的工作暂由我直接管理。下设10位副秘书长(暂以姓氏笔划为序),他们是:
毛 洪 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白 钢 副秘书长兼事业发展部主任
刘桂琴 副秘书长兼法律事务部主任
余 平 副秘书长兼《中国物资流通》杂志社社长
陆昊兴 副秘书长兼国际合作部主任
李国青 副秘书长兼生产资料市场委员会(暂定名称)主任
何黎明 副秘书长兼京硕公司总经理
孟国强 副秘书长兼行业事务部主任
韩国庆 副秘书长兼学术部主任
戴定一 副秘书长兼信息部主任
人事工作部由联合会临时党委专职副书记周林燕兼任。
财务部由协会财务顾问李绍贤同志负责,不兼任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由杨凤玉担任。
所有副秘书长年龄都不超过60岁,符合内贸局党组提出的要求。
(三)关于专业委员会
联合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原有的物流技术经济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不变,学术研究委员改为调查研究委员会,这3个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也不变。新设立2个专业委员会,一个是政府采购专业委员会,由蒋俊才同志任主任,程德容、丁建一同志任副主任。另一个是生产资料市场委员会,由李国青同志任主任,副主任暂空缺。
(四)关于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1999年5月13日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通过的协会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均不变。根据《章程》规定,“理事单位的代表有变动的,应由单位推举新的代表接替担任理事,并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备案”。“在本届理事会期间,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如有变动的,由所在单位推荐新的代表接替常务理事,由协会秘书处提交常务理事会确认。”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与国有物资流通企业深化改革,一些理事单位与常务理事单位代表需要更换代表,请需要更换代表的单位正式通知秘书处。更换常务理事需常务理事会确认。
会前,提出变更常务理事的有山西、陕西、宁夏、湖北。由于副会长已不担任省市物资集团主要领导,需增补常务理事的有上海、天津、湖南、吉林。根据工作需要需增补为理事、常务理事的还有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临时党委专职副书记周林燕、国家经贸委内贸第二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张鹏、国家经贸委内贸离退休干部二局局长靳平生。根据会长、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中产生的原则,增补陆江、丁俊发为理事、常务理事。陆江、丁俊发不再担任协会顾问。
(五)关于秘书处工作思路
新组建的协会秘书处将遵循以下工作思路:
第一,走开放、拓展之路。面向全社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与物流产业,不同所有制的专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生产厂的销售企业、物流产业企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有关研究单位、大专院校等等都是协会的服务对象,要扩大会员,拓展生存空间。使协会真正成为全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与全国物流产业的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全心全意为会员,为行业,也为政府服务。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急大家之所急,想大家之所想,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
第三,要抓重点,抓品牌。协会工作也不能面面俱到,要抓重点,抓品牌,如在国有物资企业的战略性调整中抓重点企业、抓经验交流;在全国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中抓重点批发市场;抓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与政府采购,搞好会展经济等等。没有重点,没有品牌就很难有协会在社会上的地位。
第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协会主要考虑社会效益,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无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撑很难开展活动,所以在不违背社团宗旨的前提下,要开展一些赢利性活动,使协会能更好的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
同志们,以上是我要说明的三个问题,请常务理事们审议通过。
会员
1.对哪些单位可以成为本会的会员,已在总则中加以说明。
2.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会员入会程序、会员赋有的权利与义务,退会与除名不变。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
这里要说明一点,原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这次撤销内贸局,大量机关干部进入联合会,国家经贸委要中编办、人事部与财政部,凡这次委管局撤销后的机关干部安置到综合性协会的,比照公务员核定工资与医疗费,达到退休标准时可以退到行政离退休干部管理局。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章程改为“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现代物流业将成为今后中国经济发展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发展的方向
关于增补理事与常务理事
根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中产生的原则,以及根据工作的需要,建议增补陆江、丁俊发、靳平生、张鹏、周林燕为理事、常务理事。陆江、丁俊发不再担任协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