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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企业如何处理照明灯饰物流的“矛与盾”

发布时间:2015-05-05 14:32:15 照明网

《矛与盾》出自韩非子著作,曰:“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古时人们为攻击,造出了矛;为防御,造出了盾,但是在检验矛和盾谁占优势时,不可发生用自己的矛攻击自己的盾。在今日的灯饰业界内,物流正像矛与盾,按照灯饰产业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但同样的,灯饰物流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灯饰照明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隐患毒瘤”,灯饰物流既是矛,也是盾。在选择物流厂家或进行物流运输时,要谨慎待之,切不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灯饰物流是一门真正的“学科”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物流产业随之进一步完善,以前一辆车、一条板凳、一个人就能形成运输线的时代已成为历史。
  灯饰物流的出现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是灯饰产业业态下的必然产物。随着灯饰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灯饰物流的特征一一体现出,这些特征具有不同的属性,灯饰物流的现代化特征或者说现代灯饰物流的特征具有科学属性、技术属性、经济属性、管理属性、社会属性。随着时代的发展,灯饰物流已成为一门年轻的学科,同时又与其他学科如市场营销、运作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融会贯通,促进整个灯饰产业的发展。
  目前在灯都古镇所“盛行”的代收代付模式让很多物流公司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民间金融机构,掌握了大量的资金流。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让企业不需出门即可将产品销售到世界各地,是一张巨大的市场产品销售网。但是,一旦物流企业出现资金流断裂的情况,受影响的将是成百上千家企业,整个产业链都将会因此而动摇。所以说,灯饰物流既有它的“甜头”,更有它的“苦头”,如何规范灯饰物流与企业、商家之间的关系成为行业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早已被提上议程。
  灯饰物流之我见
  针对灯饰物流所造成的系列影响,早已引起业内业外人士的广泛关注,以下是从多种渠道收集到的各行各业人士对灯饰物流的看法言论:
  律师方:
  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杏:古镇近年来物流行业频频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物流企业门槛低,很多小微物流企业增多,物流企业之间靠打价格战抢生意,使整个市场恶性竞争;对于物流企业来讲,在古镇租金等成本较高,一旦发生客户拖欠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跑路的很多物流企业基本都是代收货款,一些物流企业本身注册资本不高,面对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代收货款的利益诱惑,一些企业不顾社会责任选择跑路。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要求对物流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风险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货款纠纷,才有资金保障。
  物流企业平时的运营有很多部门交叉管理,发改委对物流业发展具有规划职能,交通运管部门对于物流企业的货运场站运输许可资质进行监管;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物流企业,对物流企业的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备案核查;税务机关负责收取税款。
  目前古镇的厂家与物流企业之间都是口头约定代收货款业务而没有正式的合同约定,从法律层面上讲,这本身存在很大风险,作为专业律师我建议商户和买家可以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进行交易,由第三家中立的金融机构来完成付款交接,既可规避双方风险,也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当物流公司发生跑路后切不可选择过激的方式,如聚众闹事等,还是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及时向公安报案,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破产清算等。
  企业方:
  江门爱美家灯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廷严:企业将资金押在物流方,就形成了灯饰物流与灯企及商家之间是唇亡齿寒的关系。一旦有流言蜚语的出现,企业无不担心自己血本无归,这样的心理容易导致理性丧志,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观念,很多企业道听途说,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就一头热地跑去“理论”、“抢回本”。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做无用功,一来,若信息是真的,事已至此,即使再闹、再吵也无济于事,唯有寻求正确途径,从法律层面、政府单位等相关机构协商处理;二来,若信息有误,原本是小事,被人一闹,瞬间变成大事,货物的运输有阻碍,物流方的企业信誉受到冲击,最后耽误的仍然是企业商家。
  很多企业商家做的是小本生意,客户群不稳定,而且他们有很多都会要求货到付款,如果不经过物流公司收取现款,企业更是怕“夜长梦多”,随时会有变故,到时候想找人都会变得万分困难,因此相比较之下,宁愿相信看得见,找得着的物流公司,毕竟物流公司还能与之直接接洽,相对于陌生的顾客而言,还是能混个脸熟。
  灯饰物流方:
  中山市秦粤物流有限公司总裁封建中:物流“跑路”是一种不好的现象,闹得整个古镇人心惶惶,商家无心经营;但也属于正常现象,归根结底它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结果,客观上警醒其他物流公司引以为戒,妥善经营,利于行业的规范与成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要素的流通是有规律可循的,对于商家,哪里有生存空间他们就往哪里去;一张支票在其流通过程中一般可迅速放大四倍,古镇“代收代付”物流模式给了上游厂家和下游商家有力的资金支持,可以说,是古镇的物流业,带来了古镇灯饰产业今天的繁荣。
  中山市金鹰鼎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杰:十几年的淬炼,我们深知物流行业的艰辛和复杂,我们也历经磨难,也享受胜利的喜悦。坎坷也好,坦途也罢,我们只相信一个朴素的理念:用做人的道德标准来做事!今天,第三方物流行业的运营模式在灯都古镇已经耳熟能详,而第三方物流的核心则是资金安全。所以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我们从来没有运用资金盈利!
  中山市广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丽斌:古镇物流现状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将经营较好的企业留在古镇,纳入严格管理体系,而将其他物流企业(信誉不好、资金匮乏等)全部“赶到”外边,而这些企业几乎处于监管真空地带,从而更容易做出越界违规的事。真正解决方法不是只施行支票核销制度,将支票一核了事,而应将所有物流企业纳入监控系统之中,监控大额支付变动情况,并对挪用公款资金的企业主追究责任。
  对此,首先要建立物流行业门槛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资质培训。对代收货款的物流公司在诚信保证金及资产等方面要有一定的要求,而不单纯只是关注支票开多少,开多久等表面问题。其次,没资质(诚信、资金等)就别搞物流这行当,一不小心就被套进去。一个谣言打垮一家物流企业的事件已经见惯不怪了。物流企业无论是诚信还是资金实力,都要有一定保证。第三,厂家提升风险意识,不要随便听风就是雨。物流要是真跑了,可以追究对方责任,如果没有跑的话,散布谣言,其实对物流的冲击很大的,造成蜂拥挤兑支票,很多物流商未必能够撑得住这个,一个月出账200万-300万,一个星期或一个月一下子就出了2000-3000万,一下子就把物流商资金链搞短。厂家可以走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是企业挪用资金的,完全可以状告企业;票据不兑现的,可以告对方票据诈骗。希望厂家在关于物流相关信息的传播上慎之又慎,切勿胡乱造谣传播。
  站在物流角度,谁都不想把“代收代付”这种事摊到自家身上,谁都想往好的方面发展,我们希望把广成做成一份事业而非一个暴利机构。不管选择哪家物流企业,无论好坏都是厂家自己做出的选择。不要觉得跑路是件好事,即使出现亏空,只要不是挪用资金,大家应该支持鼓励物流企业将自己客户款项收回来,而非打电话给客户让其不给物流企业打款,这样对大家都没好处。一家星鸿物流不代表古镇所有的物流,希望厂家稳定发展,希望古镇物流越走越好!
  商协会方:
  河南省物流协会秘书长李霞:个别物流公司携款“蒸发”,不仅损害了广大商户的利益,也坏了行业的声誉。物流行业投资比较热,大家看好物流行业,同时,也出现过度投资、恶性竞争、打价格战,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河南省物流协会将谋划牵头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把控风险,货主和买家可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完成付款。在此提醒广大商户,在选择物流公司合作时,应以安全为首要条件,选择规模大的、较为规范的物流公司,经过评定的A级物流企业,资产、收入状况、人员状况等方面更为可靠。
  经销商方:
  贵阳丽铭灯饰总经理李堂敏:丽铭灯饰是贵阳一家知名的灯饰经销商,专门销售灯饰产品,零售、批发和工程都有在做。丽铭灯饰主要选择信兴和东升物流发货,选择的标准是因其拥有雄厚的实力以及诚信状况良好。之前都有要求让物流公司进行代付,一直都比较放心,但由于现在受个别物流公司的“跑路”影响,商家对物流公司代收代付的方式都已经让商家难以放心。“跑路”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困扰到灯饰行业的发展,各方都需要冷静防范“跑路”现象的发生,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物流公司准入门槛,设立物流公司保证金制度,协会要加强对物流公司运营能力的评估。
  济南金爵士照明总经理蒋磊:济南金爵士照明作为经营多年的灯饰经销商,主要是以零售和工程渠道为主。商家对于长期合作的物流企业更多关注的是讲究其发货速度以及企业的诚信问题。目前金爵士照明发货也是以代收和打款为主,作为商家发货的数量和金额都不算大,和长期合作的物流公司合作信任就好。对于每年都有个别的物流公司“跑路”现象,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够严谨导致的,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在物流公司的把关方面加强管制力度,预防“跑路”事件的频频发生。
  柯朗灯饰总经理柯树江:柯朗照明经常从古镇发货,选择物流公司的标准会综合“价格、速度、服务”这三项来衡量考虑。代付货款对柯朗照明来讲就是家常便饭,对于这项服务我方还是比较放心的。对于“跑路”的这种现象,个人认为灯饰行业竞争本来就大,加之运费越来越低,人工成本越来越高,好多物流商接近亏本经营,难以维持生计。老板“跑路”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但也实属无奈之举。对于物流行业,政府要加强监管,并针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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