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邮政局 > 正文

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共推“快递向西、向下”2020年将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发布时间:2015-05-29 11:06:13 国家邮政局网站

国家邮政局、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将遵循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自身建设与合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快递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城乡、配套衔接、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快递骨干网和末端投递网。进一步巩固快递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使快递与农民网商的协同效应明显增强,服务城乡、服务三农作用得到显著发挥。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意见》要求采取四方面重点措施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一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中西部快递节点布局,加快中西部地区快递枢纽的建设和改造进程。促进快递与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的顺畅衔接,提升综合运输能力。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中西部、农村地区自营网点建设,提高网点的覆盖率和稳定性,实现市、县基本覆盖。鼓励全网型快递企业在农产品跨区域流通中发挥重要作用。强化快递枢纽、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快递企业在特色经济乡镇、交通枢纽乡镇等地区建设较高标准的服务网络。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支持快递企业与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以建立合作网点的形式提供投递服务。推动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邮政“三农”服务站等邮政基础设施办理(代理)快递业务,打造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间加强合作,进行城乡间、乡镇与村庄间的快件集中运输。鼓励快递企业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客运站加强合作,通过农村客运班车搭载快件,降低运输成本。鼓励快递企业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发展农村共同配送。

三是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配合“北粮南运”、“南糖北运”等工程,推动快递企业深化与各类农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和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引导快递企业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快递服务。

四是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推广适合农村运输的车辆以及托盘、集装篮、笼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装卸设备,提升作业效率、减少快件损毁。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在乡镇、农村网点配置PDA手持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确保快件跟踪信息完整。以合作、委托代理等形式与电子商务配送站点、商贸流通网点合作开展快递服务的,要与合作方签订合作或委托协议,明确合作方的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确保快递服务质量和寄递渠道安全。

为保障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联合争取地方政府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各地快递协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开展行业协同发展。同时,各地要积极推进实施示范和试点工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核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快递发展。

新闻宣传中心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