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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9 15:50:21 国家卫健委

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当前,医改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一方面,需要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发扬斗争精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敢于亮剑、勇于创新,实打实、硬碰硬推进医改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典型引路,学习借鉴改革先进地区典型经验,进一步明晰改革的具体实施路径,雷厉风行、见底见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堵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医改任务落实。福建省和三明市以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改革勇气,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针对性地破解了许多难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和实施路径,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是全国医改的标杆。《通知》的印发,对充分发挥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结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的主要经验,包括建立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6条经验。
第二部分,明确了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重点任务,共7个方面24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一是切实加强医改组织领导。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深化医改工作,确保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对未纳入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按类别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三是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四是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抓住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及时相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0—2022年各地要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五是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及时利用好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密切监测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及变化情况。六是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探索推进省级统筹。七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紧密型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鼓励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先行先试,发挥好排头兵作用。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评价排名靠后的省份取消其试点省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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