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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糊涂账”怎能让人“买账”

发布时间:2015-01-04 10:33:41 福建日报

交通运输部日前首次汇总发布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里程规模、累计投资、债务余额、站点数量等信息。但令人遗憾的是,此举非但没有平息舆论,反而引来公众更多的猜测和质疑。

这份公报看似公开了很多信息,但却更像是“堵民之口”,应付了事。因为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不仅无法释疑解惑,反而让人疑窦丛生。

从公报内容看,这次公布的“账本”与公众期待相去甚远。比如,公报不仅没有直接回应备受关注的高速公路收费年限问题,反而列出全国收费公路运营的巨额“亏空”,替延长收费年限找借口、想理由。但“亏空”从何而来、具体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收支情况如何、延长收费依据何在等问题,公报又语焉不详。

很多人认为政府部门在“狡辩”,实则想霸占收费公路这台“提款机”不放。网络上,类似质疑声铺天盖地,并非无因。

关于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各地本应据此执行。但近年来,各地却屡屡出现以各种名义延长收费期限的做法。而对老百姓最关心的其他问题,地方政府往往不多做解释、不公开信息。这种“我说行就行,不行也得行”的态度,给人以政府滥用职权和“耍赖”之感,也难脱违法之嫌。

更有甚者,交通运输部去年曾组织起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多种延长收费年限的规定,并删除现行条例中“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一条,引起广泛争议。征求意见至今已过去一年多,仍然没有下文。

依法行政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也是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应该做出的表率。针对收费公路到底是不是“提款机”、运营是否真的遭遇巨额亏损、应不应该延长收费年限等质疑,不能由政府部门一张嘴说了算。首先应该将这本大账晒清、晒透再说。即便要对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正,也必须要建立在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之上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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