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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单成“泄密单” 公民信息谁来保护?

发布时间:2016-09-09 09:19:05 河北新闻网

近日,有读者向95060热线反映,有人在网上叫卖福建地区的快递单,泄露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快递单打包出售,平均每张卖6分或8分钱”。记者随后暗访多个快递单交易QQ群,联系了多名卖家。其中一名卖家,手上有2万份福建地区的快递单信息,涉及福州、三明等地客户。(东南网8月31日)
卖家公然在网上和记者推销快递单信息,每1万份打包卖800元,不议价。这些快递单,涉及福州、三明等地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网购商品、住址等信息全被泄露。记者拨打了这些快递单上的电话,确认信息都是正确的。
快递单成“泄密单”,很是让人焦虑和愤怒。快递已差不多进入每个家庭,而个人详细信息就这样被卖家轻易而公然叫卖,即便我们学了再多的防骗技能,恐怕也永远无法逃脱骗子的魔掌。
“徐玉玉事件”事件还远未让民众的愤怒远去,这几天又看到“清华大学老师遭电信诈骗1760万元”的新闻,尽管“徐玉玉被骗”案件已侦破,但躲在暗中的骗子并不会罢手,仍在寻找“目标”。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信息越来越透明,无论是购物还是入学,注册账号还是银行开户,都要提交个人信息,我们的信息随时被不法分子收集贩卖,成了骗子觊觎的肥肉。
信息被泄露,损失的不仅仅是财物,还会付出生命代价,因此没有哪个时候公众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诉求是如此强烈,那么我的信息谁来保护?
快递泄密多是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数据直接从系统导出,进行贩卖。虽然近年各快递公司加强了权限管理,但一线快递员通过拍照、手抄等方式,收集快递单信息,成本低,隐蔽性强。快递员岗位流动性大,即使后期查出,快递员也可能已离职。监管和查处的确很难,也凸显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不健全,但“难”不是理由,正是因为“难”才更要加强监管,完善法律,让公民免于信息泄露的恐慌。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打击,但我们还没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治理机制。虽然去年底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显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样的入刑和罚款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因此应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程序,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用法律为公民信息织就一张安全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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