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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局制定《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1 09:47:09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日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相关安排,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中涉及邮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内容进行了研究梳理,结合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从简政放权、优化行业行政审批,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等方面,提出了主要目标、完成时限,明确了具体措施和重点工程:一是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放宽快递企业准入条件,对新办快递企业,取消注册资本的准入限制,将原有的20项申请材料精简为8项,扎实推进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将原有的11项材料精简为4项,实现全区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二是大力倡导运输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清洁化,实现到2017年底新增节能与新能源配送车辆500辆。三是完善城市三级快递配送网络,推动快递与“大交通”的融合,基本实现各盟市设有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标准化营业网点2000个,建设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1000个,建设10万格口快递智能信报箱,重点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建设等工程。四是紧密衔接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完善邮政基础网络建设,实现乡镇(苏木)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支持服务农牧业现代化,着力推进快递下乡网络建设、依托邮政农村邮运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按照专项行动工作分工,认真落实好工作责任,促进行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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