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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明码标价”取消 铁路物流低成本优势进一步释放

发布时间:2016-12-12 10:16:44 北京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2015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或将完成30亿人左右;到2020年,铁路客运量或达到50亿人。即“十二五”期间铁路客运量的年均增速为12.35%,明显高于“九五”和“十五”期间2.58%和7.75%的年复合增长,铁路客运增速将达到一个相对的顶峰。12月8日中国网报道了《发改委规范铁路货运“明码标价”取消违法不合理项目》,据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清理规范涉及铁路货物运输有关收费的通知》,将按照“正价清费、规范透明”原则清理规范铁路货物全程运输过程中除铁路运价之外的各种收费。应该说,此举或将有效降低铁路物流综合成本,有利于推行铁路货运“一口价”运输,进一步释放铁路低成本优势吸引客户。

据了解,在降低铁路物流成本上将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清理地方政府附加在铁路货物运输上的收费,将取消违法不合理项目;二是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和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行为,简化合并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三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特别是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将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降低的收费标准以及查处的违规案件,通过各地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让客户消费得“明明白白”。
实际上,在今年7月份发改委部署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时就指出中国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2015年中国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1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而在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主要措施之一就是“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项目,清理不合理服务收费”。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此次清理规范活动的开展,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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