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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物流成本?收费、罚款、新GB1589,先调整到位!

发布时间:2017-03-24 10:04:34 第一物流网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但在两会期间为物流业发展鼓与呼的声音,值得我们反复聆听。今天,小编就为大家送上一剂良方,针对的正是物流企业运输成本居高不下的难题。
物流企业为何运输成本偏高?
李小红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合理降低物流企业运输成本的建议》。那么,其为何提此建议呢?其实,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① 物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国物流业获得了较快发展,只是,社会物流总费用居高难下与物流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压缩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② 导致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效率低、效益差的重要原因,是物流业涉及领域多,覆盖范围广。物流业涉及公路、港口、铁路、航空等运输领域,特别是过桥过路费,平均占公路干线货运企业运输成本的30%左右。
③ 在公路货运领域开展治超治限活动以后,省内专线运输成本需增加7%,省外专线运输成本增加30%左右,公路货运企业的成本支出普遍大幅增加,经营更加艰难。
④ 降低物流企业公路收费水平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解决四大问题优化运输成本!
众所周知,运输成本偏高一直都是物流企业固有顽疾,多年来都难以治愈。那么,李小红等6名代表此次有何妙招解此困局?对此,其认为,必须处理好如下四个问题:
第一、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
① 国家主管部门应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尽快调整完善收费政策,科学管理确定车辆通行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二级公路收费,降低和统一高速收费标准,还公路以公益属性。
② 建议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左右。
③ 建议积极推广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和标准货运车型计重收费的ETC应用,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第二、切实解决公路“乱罚款”问题。
① 改革综合监管执法机制。
整合规范公路监管执法主体,合并执法队伍,推进公安、交通、城管等综合执法;
相对集中执法权,实行执法结果部门间互认机制,解决重复罚款问题;
清理各部门不同执法规定,制度统一的公路监管执法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
形成全国统一、标准明确、处罚分明的全国公路治理体系和执法制度。
② 完善既有的罚款配套制度。
严格执行违法车辆在纠正违法行为后才能上路的规定,合理规划超限检查站卸载场地;
违法车辆必须在检查站卸载或原路返回,不得在缴纳罚款后上路通行,从起运地杜绝“只罚不纠”现象;
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由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沿线公路管理机构配合道路通行,不再对大件运输等超限运输企业实行重复审查和收费。
③ 打破“灰色收入”利益链条。
设立公路罚款统一收缴平台,公路执法后不得在现场收取现金,统一在公路罚款收缴平台网上或代办点缴纳罚款;
各级政府不得下达罚款指示,罚款收入不得与执法单位和个人收入挂钩。
第三、规范运输各环节收费项目。
① 全面清理港口、铁路、机场经营性收费项目,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
② 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
第四、正确引导非标车辆有序退出市场。
① 2016年9月21日,GB1589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在行业引起剧烈反响。从长远看,GB1589国家标准有利于物流行业标准化、集约化发展,但短期给物流业造成较大影响,不仅公路货运价格全面上涨,大量非标车辆还有退出市场的压力。
② 由于非标车辆拥有者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非标车辆入市,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新政策出台时应充分考虑他们的合理诉求。
③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过渡期和治理阶段,综合利用财政支持、技术更新、行政监管和环保标准等多种手段,引导非标车辆有序退出市场,对非标货运车辆更新或车辆报废,应由国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后记:
公路运输是我国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就要降低运输成本。但是,附着在物流企业身上的运输重担实在太沉,包括前面提到的各种收费、罚款等问题更是多年以来的痛点。
而去年最严治超令突然来袭,更让各地不少车辆突然成了非标车型,不得不面对被淘汰出局的命运。所以,治超也好,降成本也罢,还请政策全盘考虑,让企业、司机们阵痛可以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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