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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没验货就签收快递 2050元打了水漂

发布时间:2017-08-15 09:05:09 浙江物流网

误以为“原装二手电脑”是新电脑,买家没验货就签收了,结果要退货却退不了。因为卖家发现,买家要退的货,竟不是卖家卖的货!最终,双方闹上法庭。近日,集美法院发布这样一起离奇曲折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
纠纷
买家退货,卖家称不是他的货
2016年9月,小李在淘宝网卖家华老板经营的店铺购买价值为2050元的“原装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收到电脑的第二天,小李通过淘宝公司平台发起了退货退款申请,说明为“二手电脑,与原来宣传原装电脑,存在天差地别,根本是一台不能用的坏二手电脑”。
华老板同意了本次售后服务申请。小李将电脑主机邮寄给华老板。但是,两日之后,华老板拒绝确认收货,拒绝原因为“买家退回的商品不是我店铺的”。
随后,小李要求淘宝介入,淘宝方面作出客服判决,驳回售后服务,并将2050元打款给华老板。
为此,小李近日将华老板与淘宝公司起诉至法院。
争议
退货退不了,损失谁承担?
小李请求法院判令华老板向其退还购电脑款2050元并支付赔偿款6150元,判令淘宝公司向其当面赔礼道歉及支付误工费1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华老板认为,小李退回的电脑主机不是其销售给小李的电脑主机,退货与发货件不一致,他有权拒收。作为买方,小李没有在收货时进行验货并拒收货物,而且退货的产品重量与他们发出的产品重量不符,所以,小李无权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查明,小李接到快递送货电话时由于没空,第二天才去快递公司仓库领取,收到的电脑包装完整,收货时未经验货先行签收,开箱后发现收到的电脑为二手电脑,因此进行退货申请,并产生本次纠纷。
判决
没验货就签收,买家应该担责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买方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买家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华老板做法并无不当。另外,华老板在网站中明确提示出售的系二手电脑,小李认为原装电脑即新电脑系自身主观认识错误,小李未经验货便先行签收货物,且未能证明其所寄电脑为华老板所出售商品,因此,小李认为华老板存在欺诈并要求赔偿的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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