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6 09:18:22 中国新闻网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指出,发现电商平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
会上有记者问:去年3·15的时候《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实施,实施这一年来效果很不错。但是有一个问题存在,有些电商平台上许多商品标注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当这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维权可能会比较困难,对于这个现象下一步会有什么具体举措?
周石平介绍,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于去年3月15日起施行。实施一年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加强自律,维护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确实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电商平台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等。
周石平指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确保制度落实。一是督促电商平台加强自律。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二是加强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发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和制度。根据网络购物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关切,适时完善和出台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湖北】首条低空物流配送线路常态化运营
- 【河南】航空物流全流程无纸化 智慧港口作业一条链 河南交通探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邮政快递业新推选143个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
- 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重点
- 万亿级的低空经济市场来了!工信部等四部门发文
- 宽适重载新卡新选择|东风小康创富牛卡4.49万元起上市发布
- 多领域创新,一汽解放擦亮民族汽车品牌
- 【欧曼节气先锋】燃气重卡认准欧曼:谷师傅20载货运路,信赖之选品质之伴
- 降低综合成本10%——满帮数字物流助力贵州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
- 三部门谈中国经济“开门红” 持续向好有基础、有条件
- 中蒙最大货运公路口岸甘其毛都恢复8座以下小型车辆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