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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际刚:《快递暂行条例》推动快递业由大变强

发布时间:2018-03-29 08:54:23 国家邮政局

近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快递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正式出台,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实质性地推动快递业由大变强,进而推动物流强国建设。

 

一、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目前,我国物流市场体制和管理体制还不太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如市场分割、诚信缺失、恶性竞争等,众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难以形成发展合力,资源整合与一体化运作面临体制性障碍,地方物流管理体制差别较大等。为改变这种状况,《条例》制定了很多有力的措施,能够解决很多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快递的市场和管理体制,有利于推动形成以快递业为先导的“大物流”管理体制。

 

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资源整合机制

主要措施是要求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要求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鼓励快递业与其他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协同融合发展;要求建立快件进出境管理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改善快递末端管理。

 

二是保障市场竞争机制

 

明确要求各地政府确保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禁止各地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三是健全创新发展机制

 

要求各地政府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明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要求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管。

 

四是加强宏观调控机制

 

要求各地政府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要求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快递业发展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

 

二、推动构建国家物流系统

国家物流系统是涵盖交通运输、邮政、快递、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信息等在内的综合物流系统。《条例》对快递参与国家物流系统的构建进行了有效安排。

 

一方面,推动快递领域实现跨行业、多层次和全方位的联接与协同。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协同发展,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

 

另一方面,推动在快递活动、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组织管理和技术装备等方面实现联通、协同。

 

一是禁止地方政府限制竞争和地区封锁,要求各政府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规划协调,防范资源分割;

 

二是改善快递加盟管理,要求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防范主体分散;

 

三是鼓励业内业外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鼓励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防范主体诚信缺失。

 

三、推动快递连接全球

当今的世界已经进入到全球连接的时代,打造连接世界的全球物流体系是全球化的要求。《条例》为我国建设连接全球的物流体系,专门作了安排:明确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支持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这为我国构建连接全球的快递网络、构建全球物流运营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

 

此外,《条例》包含了大量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建立涵盖供应链两端的绿色发展机制,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增加对信息安全的技术要求;加强服务质量管控,建立用户选择求偿机制,树立服务质量竞争的制度导向;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体系,为快递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看,《条例》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清晰地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诸多制度均非常值得期待。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条例》的落地尚需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配合,有待业界的认真学习领会与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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