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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23 11:16:14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黑龙江绥化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快递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为市快递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实施办法》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保障扶持快递建设项目用地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推进新能源电动专用车通过政策引导,政府补贴、企业投入,逐步淘汰能耗高安全系数低、外观陈旧的快递车辆;加强电商快递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等。

在贴近民生方面,实施快递“向下”工程,推进农村快递网络化信息化服务建设;积极推进快递“三进”工程,推广智能快件箱,共同解决快递终端投递难的问题,满足群众用邮需求等。

在行业监管方面,推动建立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逐步建立县(市)级邮政业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全力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充分发挥寄递渠道监管领导小组作用。

坚持责任担当,确保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维护寄递渠道安全;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等。

绥化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发展目标及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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