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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发布

发布时间:2019-11-28 10:44:53 中国交通新闻网

11月28日,在“2019上海航运交易论坛”上,上海航运交易所推出了《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简称《合同范本》)。有关航运专家、航运相关从业者等各方表示,《合同范本》的制订,对于沿海散货运输市场的发展和规范,对沿海运输市场标准化和健康运行意义重大。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长期支持和指导下,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提高水运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沿海运输市场
某船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面对当前行业标准规范需进一步确立的现状,《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的制订,对沿海运输市场标准化和健康运行意义重大。
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沿海运输市场超过50%的煤炭运输采用运价指数挂钩模式。沿海散货运输市场是较早应用运价指数挂钩协议的市场之一。
2011年,在市场需求的召唤下,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日指数应运而生;2013年前后,部分航贸企业开始率先自发使用运价指数挂钩协议;如今,运价指数挂钩协议全面铺开,应用广泛。
然而,沿海散货运输市场合同版本存在诸如合同种类繁多,鱼龙混杂;细节缺失,表述不清;合同磋商时间较长,矛盾较多;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专业语言不一致等问题,市场亟需具有指导意义的第三方版本出现。
为了解决由于以上现象所导致的船货双方日益激烈的矛盾,促进沿海指数挂钩协议进一步规范化发展,上海航运交易所研究起草沿海煤炭指数挂钩合同范本。
10月31日,在上海召开的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表示合同范本的推出填补了国内沿海散货运输市场的合同范本空白,并且一致同意通过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的项目评审,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动合同范本的推广应用。
填补沿海和内河运输法律空白
市场需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但沿海和内河运输的发展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一方面是2016年5月30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废止后,导致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调整内河和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另一方面是现行《海商法》不适用于沿海和内河运输。
由此,沿海和内河运输行业亟需一个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发布的运价指数来确定运费率和调整规则的运输合同。《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的出台也是众望所归。
上海航运交易所信息部经理刘越表示,上海航运交易所作为具有专业性、公信力、权威性第三方机构研发制定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有利于提升航运各参与方的订约效率,对航运业具有突破性意义。
有关专家指出,这次上海航运交易所推出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不仅是践行国家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举措之一,而且可以很好对接修订后的《海商法》。
运用前景非常乐观
合同履行更重要的是看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合同的生命力在于签约双方能否双赢,合同运价挂钩指数关键要看运价指数的合理性和是否准确及时反映航运市场行情。
船方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可以促使航运、货主企业各关联方在合同谈判时更加规范,从而更大范围达成约定俗成的行业规范。《合同范本》基本符合目前市场普遍的签约谈判习惯,运用起来方便可行。
一位货方代表表示,对“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的市场运用前景持非常乐观的态度。他认为,该合同范本给了很好的参考版本,同时也保留了较大的灵活性,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执行更具体的规定。
目前,已有多家航运企业和货主企业表示,将结合《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挂钩合同范本》,进一步加深与各年度客户的合作,为推进沿海散货运输市场的标准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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