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2 09:25:09 财政部
记者1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今年将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称,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试点地区应根据地方实际尽快推进其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其他地区可根据地方实际确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通知明确,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中央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采购意向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通知称,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每日 推荐
- 工信部:到2025年,7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
- 国家邮政局公布2024年一季度邮政行业运行情况
- 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升级
- 首季金融数据怎么看?经营主体活力如何激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回应热点问题
- 招商局集团旗下招商轮船、中国外运、招商证券、辽港股份、招商南油公布2023年业绩
- 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巡馆时强调:让广交会这个“金字招牌”不断焕发新的时代风采
- 民航局颁布全球首部航空集装器CT爆炸物探测安检系统技术标准
- 1-2月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
- 一季度,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达178.3万辆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保险
- 方案来了!中国数字人才培育行动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