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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减至41种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0:31 海关总署

自1月1日起,我国合并2种、取消1种进出口监管证件。至此,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  

在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44种的基础上,2020年海关总署进一步梳理进出口环节现行监管证件,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验核”的要求,对进出口环节保留验核的监管证件,从证件设立和需要海关验核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等方面进一步分析,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持续精简。截至目前,精简幅度超过一半。

2020年12月30日,在我国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青岛港口岸,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对一批8个集装箱共197吨进口废纸完成查检工作,这批货物也是山东口岸最后一批进口的固体废物。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也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今后,海关验核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将彻底成为历史。据青岛海关统计,青岛港口岸进口固体废物已由2017年的250万吨减少至2020年的30多万吨。

除安全保密等需要不能联网之外,进出口监管证件全部实现了联网核查、自动比对,其中已有50%实现了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网上申报和网上办理,预计年内将实现全部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网通办。

山东欣益医贸易有限公司日前向青岛大港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除颤仪。由于进口货物属于医疗器械,根据规定企业需凭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通关手续。

“目前,海关已对这一证件实施联网核查,企业申报时仅需网上录入证书名称和号码即可。”青岛大港海关综合业务一科副科长陈磊介绍,海关通过信息化系统对证件联网信息进行核对,企业无需再前往海关递交纸质证书,平均可为企业节省近1天的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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