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物流 > 正文

这个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9 09:46:58 交通运输部网站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进一步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支撑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切实做好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保障。通知要求,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按要求实行分级分类交通管控,保障交通网络畅通,不得擅自层层加码、搞“一刀切”。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如司乘人员体温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要保障顺畅通行。对于来自其他地市的货运车辆,不得限制通行。

加强能源物资运输从业人员健康服务。通知强调,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按照当地统一部署,优先为从事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的从业人员实施加强免疫接种。有条件的地区可在货车司机集中的场所增设流动核酸检测点,提高检测效率。对于短期向中高风险地区运送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的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且具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司乘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措施。

研究优化能源物资运输组织方式。通知明确,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依托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等,研究在城市周边合理布局物资中转调运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用。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创新接驳运输、中转调运等运输组织模式,提高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中转效率。

加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及值班值守。通知要求,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依托辖区内骨干运输物流企业建立应急物资运输储备力量,健全应急物资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同时,相关省份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7×24小时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和解决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加强货运物流行业疫情防控。通知强调,各地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督促从事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做好运输装备及场站消杀等工作。对于国际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人物分离”,加强对作业场地、运输车辆和货物定期消杀。对于发自或途径疫情发生地区能源物资的车辆实行全程“点对点”闭环运输。

通知明确要求,疫苗及其半成品和原材料、医疗物资、农资产品、生产生活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其他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