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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税费优惠政策助企纾困添活力

发布时间:2021-11-15 09:16:19 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年以来,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税费优惠将继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会上介绍,三季度以来,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工业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国家在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据介绍,税务部门在落实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过程中力求做到“快、准、简、实”,即尽快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信号、精准指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让纳税人简便易行好操作、不折不扣把缓税红利落到实处。

在政策指向方面,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全部。

除了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税务部门还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他制造业企业退还60%增量留抵税额。“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共计为2.24万户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917亿元,其中对1.16万户先进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420亿元,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发展。”王道树说。

“一减两升”为小微企业纾困

今年以来,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成效如何?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近年来,一系列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在2019年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减税金额进一步增加。

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大幅降低。今年继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2/3,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在2019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只有2.5%。

蔡自力表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减两升”的积极成效,即税收负担减轻、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七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前三季度,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同比下降18.9%。9月份,全国小微企业职工申报个税人数同比增长9.9%,自春节返岗以来连续7个月环比上升。截至三季度末,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6076万户,同比增长6.7%,比2019年同期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10.3%。

“四个聚焦”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王道树将今年以来税费措施的政策导向概括为“四个聚焦”: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聚焦支持科技创新,聚焦支持外商投资。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今年减税降费的一部重头戏就是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且对制造业企业来说,其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总的来看,政策效应是超出预期的。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享受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77.6%,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时间更早、力度也更大,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增强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能。

在支持外商投资方面,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同样可以依法享受。同时还继续实行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专门优惠政策,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对此,外资企业评价相当积极。调查显示,在今年前三季度已办理递延纳税申报企业,近九成认为递延纳税政策对于企业增资扩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和“加速增资决策落地”。

王道树表示,税务部门将以更高标准优化税费服务,更实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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