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发布时间:2025-03-19 10:04:58 中国网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全国首个综合保税区低空运输智能通关模式启动
- 涉外卖员、网约货车司机权益 最高法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相关案例
- 张国清出席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幕式并在福建调研时强调:不断提升数字领域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 2025年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
- 长安凯程V919全球预售开启,11.99万元起!扬帆启航,VAN事如意
- 今年一季度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91万亿元 工业品物流总额比重超八成
- 国家能源局出台举措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 去年全国重点地区快递服务全程时限53.88小时
- 十部门联合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到2027年交通行业电能占比达10%
- 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联盟成立
- 医药工业“链”上数智化!7部门发文释放新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