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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09:20:30 商务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供应链资源整合和高效协同优势,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复工复产,把试点创新成果应用到抗击疫情、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在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充实试点内容,加快工作进度,2020年4月10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加快推动和帮助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在全球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试点企业要勇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协助配套企业解决技术、设备、资金、原辅料等实际困难。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部署和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相关要求,针对供应链安全性和协同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积极应对市场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给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在原有试点任务基础上,重点做好加强供应链安全建设、加快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促进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企业等五个方面工作。

通知强调,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要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结合试点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和今年重点工作方向,制定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快试点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指导,精准扎实有序推动供应链全面复工复产,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各地加强供应链领域“政产研学用”有机融合;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快复制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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