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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政局:“先验视”就是先验外包装

发布时间:2015-03-12 09:15:59 南方都市报

快递投递服务成为广东消费者吐槽最多的问题,“先验视还是先签字”扯不清。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所谓“先验视”就是先验外包装。据悉,为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的问题,广东将探索设立智能快件箱,解决投递难问题,目前已在广州、深圳推广。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江明发介绍,2014年广东省快递业务量达到33.6亿件,同比增长59%,快递业务收入461亿元,同比增长37%。业务量、收入均居全国首位。
  省邮政管理局申诉受理中心人员介绍,投递业务申诉的问题主要包括:没有“门对门”投递、没有通知收件人就让别人代为签收、快递员态度不礼貌、投诉企业渠道不通等。
  签收快递时,到底应该先验视再签字,还是先签字再验视?对此,申诉受理中心人员解释,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分为3种情况:如果外包装完好,可以先签字再验视;如果外包装破损,快递员应该提醒消费者先验视再签字;有约定的重约定。
  有的商家在网店上申明要先验货再签字,签字就等同于货品没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万红莉认为这类商家没有权力做出这类声明,除非商家和快递公司有另外约定,并且会收取附加服务费。
  对快递验收换件的问题,省快递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李清喜认为,必须要弄清楚快递、商家、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但这一问题短期内不可能解决,需要互相谅解。“有的快递员为什么不上楼?不是不想,下边有一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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