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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金融需要形成政策合力

发布时间:2015-04-14 09:54:06 人民政协报

一直以来,农业都是一个弱势、多风险的行业,金融支持“三农”如何寻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至关重要。
  我国在改革之初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定位是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三者结合的金融体系。但是30多年过去,实践当中还是有很多的误区。
  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应该更加明确,形成合力,才有利于形成一个为农业发展服务的金融体系。
  邮储银行定位在农村发展是近几年的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农信社和农行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这其中,农行的商业性和农信社的合作性如何妥善处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道路。
  从现实看,小农经济难以适应社会化的大生产,但是中国确实是需要信用合作,我国农村的集约化生产两条道路——要不然走大农产道路,要不然走合作经济的道路。中国的土地制度和各方面的制度决定了走大农产的道路非常有限,家庭农场规模也有限。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把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小农组织起来,真正走向生产合作、销售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道路,我认为是未来的方向。
  改革的初衷是希望农信社走合作金融的道路,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农信社已经成为基层金融机构,实现真正的合作面临困难。
  我认为,农信社可以走商业化道路,进行股份制改造。但这种股份制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应走股份制道路,但是服务的对象应该还是以农村为主。
  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新生的合作金融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道路是不行的。我国应形成商业金融机构与互助金融机构上下对接、批发和零售的关系。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应成为商业金融的定位。
  比如,目前山东正在设计一种新型的农村信用互助模式,即农民信用互助组织,其最大的特点是没有资金池。与农信社、农行、邮储等商业金融机构有业务合作,可以作为农民信用互助组织的开户行、业务辅导行、行为监督行和资金批发行。
  此外,农村的弱势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没有政策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还需要做好财政的扶持工作。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应该更加明确,形成合力,才有利于形成一个为农业发展服务的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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