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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牵手普洛斯 借“外脑”拉开流通领域国企体制改革大幕

发布时间:2015-10-15 09:28:43 央视物流网

日前,大型央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引入普洛斯20亿元人民币定增获得证监会批准,从而引发了我国流通领域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站在央企改革的潮头,流通领域的大型央企在这一轮改革中,将迎来怎样的机遇?改革又有哪些可能的方向?中储与普洛斯的联姻或许来的正是时候。

“作为最具实力的本土物流企业,中储股份此次借助外脑普洛斯的力量,成功进行了一次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新活力的同时,盘活了企业体制,有望解决一直困扰传统流通企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副秘书长律景昌表示,“更重要的是,这种传统央企和外资企业的联姻,或许能提供一个全新的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样本,为流通企业的协同创新发展树立一个新典型,这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缘起 央企外资联姻

日前,证监会批准中储股份定增,普洛斯投资20亿元人民币认购中储股份15.34%的股权,成为中储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以综合物流、物流贸易、金融物流以及物流地产等为主营业务的中储股份,是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型中央企业诚通控股集团下辖子公司,兼具物流技术、电子商务、融资贷款等现代综合物流企业功能,旗下拥有900万平方米土地资源,是一家颇具实力的传统国有央企。中储股份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河北、河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全国30多个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设有70余家物流配送中心和经营实体,居于国内仓储行业龙头地位。

普洛斯作为一家横跨中国、日本及巴西市场的现代物流设施提供商,业务遍及中国、日本及巴西的77个主要城市,拥有800多家高端客户,形成了一个跨越国界的高效物流网络。多年来,普洛斯通过标准设施开发、定制开发、收购与回租等灵活的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制造商、零售商和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流通效率及完善的供应链体系。

这样两家企业联姻,无疑将大大提升彼此在流通领域的效率。公告显示,两家公司计划设立合资公司, 依托中储股份雄厚的本地资源,独家合作开发现代物流设施;普洛斯投资将推动中储股份利用超过900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驱动价值创造。“借助普洛斯现代化的物流管理理念和设施建设,中储股份在仓储方面的优势将得以巩固并得以提升;依托中储股份在中国本土龙头地位,普洛斯在中国流通领域的触角也将得以延伸。强强联手的叠加效应值得期待。”律景昌对普洛斯入驻中储股份后的前景相当看好,并期待榜样的力量彰显,推动我国传统流通企业的深化改革之路。

流通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山之作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正式开启。此次《指导意见》强调国企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要坚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的五个原则。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则强调,《指导意见》明确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改革,这体现了中央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作为一个传统的大型央企,中储股份拥有丰富的仓储资源,但是面临新型高效的物流需求,怎样让存量资本发挥最大功效,一直是困扰中储股份在新形势下的痛点和难点。“从大宗商品仓储向消费品零售、第三方、电商物流等方向转变,增加现代化程度是中储近年来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其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关键点。《指导意见》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借助普洛斯外脑的力量推动自身改革,定增是一个很好的形式。”律景昌认为,普洛斯的现代化管理理念是中储股份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这种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在双方未来的合资公司中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决定着改革成效。

流通领域央企混改存多种可能

"互联网+”的电商繁荣时代,物流需求被不断推高,而传统流通企业最大弊病就是物流意识欠缺,这在拥有雄厚土地资本等固定资产的流通企业尤其明显。怎样在改革中既坚持原则又能见到成效,是个大智慧。《指导意见》提出,要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中储股份联手普洛斯只是一个范本,但是不是唯一途径,在变革过程中存在多种变数,如何找到最适合自身发展的途径或方式方法,是流通企业需要关注的焦点,正是惟变局者进、 惟协同创新者强、惟变局协同创新者胜,但是怎样变仍需对症下药、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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