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09:50:14 太原日报
日前从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获悉,为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山西太原市将按季度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精准“画像”。
今年以来,山西省先后印发《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2023)》《山西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指标体系工作方案(试行)》。两个“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全面科学反映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提供了有力依据。
数字经济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总量指标、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生态6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太原市大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已经完成了第二和第三季度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工作。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常态化监测评价工作方面,太原市大数据局联合各部门正在制定《太原市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该方案以《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核心产业发展任务,把组织领导、发展实绩、任务举措、生态布局、加分项等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到责任部门,并按季度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常态化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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